从化六措施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
发布日期:2015/6/8 10:42:00 阅读次数:次
从化市城乡建造局采取六项办法,标准预拌混凝土公司行动:
一是为保证混凝土质量,制止未获得独立资质证书的预拌混凝土拌和站(包含有资质的公司设立的分站)在从化市从事预拌混凝土的出产、供给等经营活动;非从化市的预拌混凝土公司在办理承接业务单项奉告挂号后,方可在从化市供给混凝土。
二是预拌混凝土出产公司要严格执行《从化市查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造施行定见》的有关规定,制止向“两违”″工程供给混凝土。
三是预拌混凝土出产公司要加强混凝土质量办理,执行″广州市混凝土质量追寻和动态监控体系″的有关规定,向施工公司提交《混凝土出产质量信息挂号回执》。
四是制止预拌混凝土出产公司替代施工单位制作和维护混凝土试件。
五是预拌混凝土公司应当加强拌和车辆的办理,在拌和车辆设置明显的公司标识,保证车容车貌的整洁,杜绝洒漏和污染路面表象。
六是从化市建造工程质量监督站会同市散装水泥办理单位加强预拌混凝土出产公司的监督查看,严厉打击预拌混凝土出产公司的违法违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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